香港公司注销条件,离岸企业终止经营的步骤
在香港经营的公司若需终止业务,必须遵循《公司条例》规定的合法程序。以下是离岸企业注销的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帮助企业高效完成清算流程。
一、香港公司注销的核心条件
1. 全体股东同意
需获得所有股东书面决议通过,并明确清算原因(如结业、重组等)。
2. 无未清偿债务
公司资产需足够偿还所有债务,否则可能转入破产程序。需提交《无债务声明书》并附最近3个月银行流水证明。
3. 完成税务清缴
结清所有税项(利得税、薪俸税等)
向税务局提交《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表格IR1263)
通常需8-12周处理期,逾期报税企业需先补交报表
4. 业务终止状态
注销前需停止所有经营活动,包括银行账户、商标许可等权益处置。
二、分阶段注销流程详解
第一阶段:启动清算(1-2个月)
召开董事会通过解散决议
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公司解散申请表》(NDR1)
登报公告(至少一次中英文报纸声明)
第二阶段:债权人申报(2个月公示期)
处理债权人索赔
变卖剩余资产(需股东会批准估值方案)
分配剩余财产(按持股比例)
第三阶段:正式除名
向注册处提交:
最终审计报告
清算人宣誓书
债权人清偿证明
领取《解散通知书》(约6个月后生效)
三、特殊情形处理
有未决诉讼:需待法院判决执行完毕
控股架构:子公司注销需母公司出具担保函
BVI等离岸公司:额外需向注册代理提交《良好存续证明》
四、常见风险提示
1. 未注销的休眠公司仍须年审,逾期罚款可达5万港元
2. 银行账户未关闭可能导致后续被追讨管理费
3. 7年内需保留完整账簿备查(公司法第121条)
建议委托持牌秘书公司办理,可缩短流程至4-6个月。完成注销后,应保留解散文件副本,便于日后证明公司法律状态。通过规范操作,可避免被强制清盘的风险,确保股东权益顺利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