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港务区税收优惠政策2025,港口物流企业可享受的3大税费减免措施
徐州港务区作为淮海经济区重要的物流枢纽,近年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吸引港口物流企业入驻。针对2025年的政策导向,结合《江苏省港口条例》及地方扶持办法,港口物流企业可重点关注以下三大税费减免措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
一、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根据财政部《关于延续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号)及地方配套政策,徐州港务区对符合条件的港口物流企业实施:
前三年免征:企业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前三年企业所得税全免(需符合国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物流基础设施项目认定标准)
后三年减半:第四至第六年按12.5%的税率征收(较标准税率降低50%)
申报要件:需提供项目投资备案证、港口经营许可证及货物吞吐量证明(年吞吐量不低于50万吨)
二、土地使用税分级减免
徐州港务区实行差别化土地使用税政策:
1. 核心作业区优惠:集装箱码头、保税物流中心用地,按现行税额标准的30%征收(约4.2元/㎡/年)
2. 配套仓储优惠:对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的露天堆场,首年免征,次年按50%征收
3. 智慧化改造加成减免:应用自动化装卸设备的企业,可额外申请10%的减免幅度
三、增值税即征即退专项扶持
针对港口特色业务实施:
联运业务退税:对开展"水铁联运"的企业,其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全额返还
装卸费优惠:集装箱装卸服务收入适用6%简易计税,散货装卸可申请财政补贴(标准为开票金额的2%)
新业态扶持:跨境电商监管场所运营企业,前三年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
实操建议:
1. 2025年政策申报截止日期预计为3月31日,需提前完成税务信用等级评定(需B级以上)
2. 建议将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均设在港务区划定的"政策红框"范围内
3. 联合申报更优惠:与区内其他物流企业组建联合体,年营收超5亿元可申请"一事一议"专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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