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税收优惠,2023年医疗企业可享受的免税期限‌

2025-04-20 17:22:18 亿家财税

摘要为支持医疗企业持续投入疫情防控,国家延续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系统梳理2023年医疗企业可享受的免税政策要点,帮助企业合规享受红利。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新冠疫情防控税收优惠,2023年医疗企业可享受的免税期限‌

为支持医疗企业持续投入疫情防控,国家延续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系统梳理2023年医疗企业可享受的免税政策要点,帮助企业合规享受红利。

一、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1. 增值税留抵退税

对生产核酸检测试剂、防护服等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企业,可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2. 新购置设备税前扣除

2023年内新购置用于疫情防控的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税收优惠

1. 医疗服务收入免税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营利性医疗机构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的疫情防控相关服务,可申请增值税免税(财税〔2023〕9号)。

2. 防疫人员补助免税

医疗机构发放给参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的临时性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三、捐赠相关税收优惠

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物资,允许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税前扣除,超额部分可结转三年(财税〔2023〕12号)。

2. 捐赠物资免征流转税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医疗物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8号)。

四、政策执行注意事项

1. 留存备查材料

需妥善保管物资生产证明、捐赠协议、医疗资质文件等资料,留存备查期不少于5年。

2. 申报流程优化

2023年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疫情防控税收优惠专区"一键办理,无需预先备案。

3. 动态关注政策调整

部分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底,建议定期查看税务总局官网更新。

当前政策持续释放对医疗行业的支持信号,建议企业结合业务类型,系统梳理可享受的优惠组合。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区分常规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专项服务的税务处理差异,必要时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获取专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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