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信息公示网官网企业年报填报步骤图解
企业年报是市场主体依法向社会公示经营状况的重要途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官方指定填报平台。为帮助企业高效完成年报填报,现梳理详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录准备
1. 访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建议使用Chrome/360浏览器)
2. 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如:北京企业选择"北京")
3.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工商联络员登录页面
4. 首次填报需先完成联络员备案:
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后6位
接收验证码并设置联络员手机号
二、填报步骤
1. 基础信息确认
系统自动带出注册信息,需核对:
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
股东及出资信息(实缴出资额按最新验资报告填写)
2. 特种设备信息(如适用)
填写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数量
非特种设备企业可直接跳过
3. 股东出资信息
逐项填写各股东认缴/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需与章程一致(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4. 资产状况信息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按12月财务报表填写
营业收入、纳税总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可选择"公示"或"不公示"(建议中小企业勾选不公示)
5. 党建及社保信息
中共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
社保参保人数、缴费基数(与人社系统数据一致)
三、提交公示
1. 点击"预览并公示"检查所有数据
2. 确认无误后提交(6月30日前可多次修改)
3. 完成提交后系统生成"已公示"状态提示
注意事项
1. 年报时限: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建议5月底前完成)
2. 逾期后果: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招投标、贷款等
3. 数据真实性:填报信息将接受双随机抽查,虚假年报最高罚1万元
4. 修改权限:6月30日前可自行修改,逾期需向登记机关申请
建议企业保存填报截图及电子回执备查。通过电脑端访问公示系统时,如遇验证码不显示,可尝试切换浏览器或清除缓存。个体工商户可采用纸质年报方式,具体流程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