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的区别会计处理
债权投资与其他债权投资在会计处理上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于持有目的、计量方式及报表列示等方面。以下是两者的核心区别及会计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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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持有目的
1. 债权投资
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即SPPI测试通过)。通常持有至到期,属于"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其他债权投资
虽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但可能同时为出售获利(双重目标)。若通过SPPI测试且业务模式包含出售,则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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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始确认与计量
共同点:
两者均按公允价值(含交易费用)初始计量,差额计入"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差异:
其他债权投资需额外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后续需持续跟踪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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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后续计量
1. 债权投资
摊余成本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减值处理:需计提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影响利润表。
2. 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期末按市价调整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利润。
利息收入:仍按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投资收益。
减值处理:计提减值时,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非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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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终止确认
债权投资:出售时,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出售时,需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实现"利润表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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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表列示
债权投资:列于非流动资产,按摊余成本计量。
其他债权投资:非流动资产或流动资产(依持有期限),按公允价值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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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键实务案例
债权投资:银行持有至到期债券,按期收息,到期收回本金。
其他债权投资:企业购买可交易公司债,既收息又伺机出售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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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两者差异核心在于业务模式及计量属性:债权投资强调持有至到期,注重稳定性;其他债权投资兼顾出售可能,突出公允价值波动管理。会计处理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保分类准确、披露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