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税收减免政策,捕捞企业可享受的进口设备关税优惠标准
摘要为支持远洋渔业发展,我国对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实施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进口设备关税减免是重要扶持措施。以下是企业可享受的具体优惠标准及申报要点:一、政策适用范围1. 主...
为支持远洋渔业发展,我国对从事远洋捕捞的企业实施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进口设备关税减免是重要扶持措施。以下是企业可享受的具体优惠标准及申报要点:
一、政策适用范围
1. 主体资格
需取得农业农村部核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海关完成远洋渔业企业资质备案。
2. 设备类型
优惠涵盖直接用于捕捞、加工、储运的专用设备,包括:
捕捞类:围网、钓具、制冷系统
加工类:自动化分拣线、超低温冷冻设备
辅助类:船用卫星导航、鱼群探测仪
二、关税减免标准
1. 免征范围
根据《财政部关于远洋渔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25号),符合《远洋渔业自捕水产品目录》的进口设备可享零关税。
2. 增值税优惠
进口环节增值税按3%简易征收(需提供《远洋渔业企业运回自捕水产品申报单》),较普通13%税率显著降低。
三、申报流程要点
1. 材料准备
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中英文对照)
进口合同及设备用途说明
海关减免税申请表(编号HS202)
2. 审批时限
通常需20个工作日,建议在设备到港前60天启动申请。
四、注意事项
1. 合规使用
减免税设备需专用于远洋渔业,5年内不得擅自抵押、转让,否则需补缴税款。
2. 动态调整
2024年新增深海智能养殖装备纳入优惠目录,建议关注海关总署年度修订公告。
五、地方配套政策
部分沿海省份(如山东、福建)对关税减免设备给予额外15%-30%的购置补贴,可通过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查询。
企业应结合《海关进出口税则》第89章特别条款,提前做好设备归类预确认。建议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提交材料,并与属地海关关税部门保持沟通,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