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规定,公司用章的备案要求
法定代表人印章作为企业法律效力的重要载体,其备案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经营合规性。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要求,规范的用章备案需遵循以下核心要点:
一、印章刻制备案
1. 公安机关审批
新设企业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向公安机关申请《刻章许可证》,经备案后方可刻制法定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
印章需在公安机关指定刻章单位制作,刻制完成后5日内提交印模至公安系统备案。
2. 印模留存
企业需将印章印模(原件或扫描件)提交至工商部门、开户银行及主要合作方备案,确保用印一致性。
二、企业内部备案管理
1. 登记造册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簿》,记录印章类型、保管人、使用事由、审批人及用印文件编号,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电子印章需在OA系统中设置权限并留存操作日志。
2. 双人保管原则
重要印章(如公章、法人章)须分人保管,使用需双人监督;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私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三、变更与注销备案
1. 信息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时,需在30日内重新刻制印章,并向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提交新印模及《印章变更备案表》。
旧印章须及时销毁,留存销毁记录及见证人签字。
2. 注销备案
企业注销时,需向公安机关缴销全部印章,取得《印章缴销证明》,并同步通知合作单位终止印模效力。
四、风险防控要点
禁止行为:严禁空白文件盖章、外借印章或未经审批用印。
定期核查:每季度核对印章使用记录与备案信息,发现异常立即追溯。
电子印章:需通过权威CA认证,并在工信部门备案加密算法。
合规建议:企业应结合《民法典》合同效力条款及内部制度,定期培训用章规范,必要时引入区块链存证技术强化备案追溯能力。通过系统化备案管理,可有效规避法律纠纷与经济损失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