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地方税收政策,小微企业可享受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
在双清区经营的小微企业,可重点关注地方税收政策中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专项优惠。这些政策旨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以下从政策依据、优惠内容、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根据《湖南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及双清区税务局2023年发布的《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具体优惠内容
1. 房产税优惠
对小微企业自用房产,按现行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标准税率为1.2%)。若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可免征房产税。
2. 土地使用税优惠
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下调至8元/㎡/年(原标准为12元),对亩均税收达标企业可再减免30%。新增用地前3年按税额50%征收。
三、申请条件与材料
企业需同时满足:
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小微企业认定证书》
房产/土地用途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
无欠税及税收违法记录
需准备材料包括:
减免税申请表(税务局领取)
不动产权属证明复印件
近3个月财务报表
社保缴纳人数证明
四、办理流程与时效
1. 线上办理:通过湖南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扫描件,3个工作日内审核
2. 线下办理:向双清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递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办结
3. 优惠自审批通过当月生效,按季申报企业需在季度终了15日内完成申报
五、注意事项
租赁房产需提供正规发票方可享受优惠
政策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不可叠加享受
每年6月需提交延续申请
建议企业定期关注"双清区人民政府官网-税务专栏"获取政策更新,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合理利用税收优惠,可显著降低小微企业不动产持有成本,建议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进行综合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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