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烟草税收特殊政策,自贸港内烟草企业可享受的关税减免措施
海南自贸港建设为当地烟草行业带来了独特的税收政策红利。作为全国唯一的自由贸易港,海南在关税、增值税等方面实施特殊政策,烟草企业可享受以下关键优惠措施:
一、关税减免政策
1. 原料进口优惠
自贸港内烟草企业进口烟叶、烟丝等原材料可享受"零关税"政策。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内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 生产设备免税
企业进口烟草专用生产设备可申请免征关税。需注意:
设备须用于海南本地生产
需向海关提交《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申报表》
设备监管年限为5年
二、增值税特殊政策
1. 加工增值免关税
对含进口料件的烟草制品,在海南加工增值超过30%的,进入内地市场时可免征关税。具体计算公式为:
(成品价格-进口料件价格)/进口料件价格×100%≥30%
2. 离岛免税销售
通过离岛免税渠道销售的烟草制品,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减免优惠。目前三亚、海口等免税店已开放部分烟草产品销售权限。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
1. 15%优惠税率
注册在海南的烟草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降至15%的优惠,需满足: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60%
在海南实质性运营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烟草新技术研发投入可享受最高100%的税前加计扣除。
四、监管要求
1. 需建立专用账册,完整记录免税料件使用情况
2. 每年向海关提交《免税进口货物使用情况报告》
3. 成品内销时需补缴相应税款(加工增值不足30%情形)
五、政策衔接
企业可叠加享受:
自贸港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关税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
研发补贴+人才税收优惠
注意事项:
1. 政策适用需通过海关AEO认证
2. 免税原料不得擅自转让或挪作他用
3. 需定期配合税务部门开展合规审查
建议企业建立专项工作组,对接海关、税务部门,确保政策落地。可借助"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数字化申报,提高通关效率。具体操作应咨询专业机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税收筹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