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防疫税收优惠政策延续,2025年重点行业免税申报要点
为助力企业持续应对疫情影响,国家近期明确延续多项防疫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底。针对重点行业免税申报的新变化,企业需重点关注以下要点,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
一、延续政策的核心内容
1. 增值税减免延续
对提供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生活服务(含餐饮住宿)、快递收派服务的企业,继续免征增值税至2025年12月31日。需注意政策适用范围,如快递企业仅限居民必需生活物资收派服务。
2. 所得税税前扣除加码
企业购置用于疫情防控的仪器设备,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捐赠现金和物资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3. 社保费阶段性缓缴
受影响较大的零售、旅游等行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最长延至2025年底。
二、2025年申报实操要点
1. 行业资质认定
需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或地方商务部门出具的行业证明
运输企业需同步提交应急物资调拨单等业务凭证
2. 免税申报材料
增值税减免: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勾选"支持疫情防控相关免税"
所得税扣除:留存设备采购合同、捐赠凭证及受赠方资质证明备查
3. 跨期业务处理
对2024年前发生的业务在2025年开具发票的,需在开票备注栏注明"防疫税收优惠业务"方可适用政策。
三、风险防控建议
1. 动态关注政策更新
各省级税务机关可能出台细化规定,建议每月登录电子税务局"政策速递"模块核查。
2. 建立优惠台账
按免税项目、金额、凭证号等要素建立辅助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优惠政策结束后5年。
3. 避免常见申报错误
混淆政策适用期限(如将2023年业务违规延至优惠期)
错误归集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需单独核算)
当前政策延续体现了精准施策导向,建议企业结合《税务总局2025年防疫税收优惠操作指引》(税总发〔2024〕38号)系统梳理自身业务。对复杂业务场景,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智能咨询"模块获取定制化申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