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永兴县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企业可享受哪些地方财政补贴
永兴县作为吉安市的重要经济区域,近年来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积极吸引优质企业投资落户。针对招商引资企业,当地政府结合产业导向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出了多层次的支持措施,具体可享受的财政补贴政策如下:
一、税收减免类政策
1. 企业所得税优惠
新引进的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低于全国标准25%)。前三年按县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50%奖励。
2. 增值税奖励
年纳税额超500万元的企业,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50%)前三年按80%比例返还,后两年按50%返还,重点扶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
二、产业专项补贴
1. 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对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企业,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2. 研发创新补助
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同时享受县级配套补助(按研发投入的10%追加,最高200万元/年)。
三、人才与就业支持
1. 高管个税补贴
企业核心管理层(不超过5人)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三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
2. 用工培训补贴
新招聘本地员工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四、土地与租金优惠
1. 工业用地优惠
优先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价可按最低标准70%执行,对投资强度超300万元/亩的项目给予30%地价返还。
2. 厂房租金减免
入驻政府标准厂房的企业,前三年租金全免,后两年减半收取。
五、特别扶持条款
对年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晋级奖励;对上市企业额外提供300万元专项补助。
注意事项:企业需符合永兴县产业规划,且承诺经营期限不少于10年。具体政策以当年《永兴县招商引资实施细则》为准,建议通过县招商局官网或政务窗口获取最新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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