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税收优惠政策最新,澳门企业入驻可享受哪些特殊减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作为国家战略平台,为澳门企业提供了极具竞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根据最新政策,澳门企业入驻合作区可享受以下特殊减免优惠: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
1. 15%优惠税率
符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澳门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原税率为25%),覆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等9大类150项产业。
2. 免税政策
澳门直接投资企业:2024年前新设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前2年免征,后3年按12.5%征收)。
利润再投资退税:澳门投资者将利润直接再投资合作区满5年,可退还已缴企业所得税的40%。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
1. 港澳居民差额补贴
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超过澳门税负(最高12%)的部分,由合作区给予补贴,实际税负最高不超过15%。
2. 高端人才优惠
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15%部分可申请全额补贴。
三、其他专项减免
1. 进口自用设备免税
澳门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设备、原材料,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2. 跨境服务免税
向澳门提供的跨境服务(如物流、会展等),可申请增值税免税政策。
3. 租金补贴
澳门中小企业入驻指定园区,可享受最高3年、每月80元/㎡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
四、特色产业专项支持
1. 中医药产业
澳门中医药企业在横琴设立研发中心,可额外获得最高500万元专项补贴。
2. 科技创新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享受额外15%的研发补贴。
注意事项:
需通过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备案认定
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企业需实质性运营(在合作区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员及业务)
澳门企业可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在线申请政策兑现,平均审批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内。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类型,综合运用"所得税+补贴+专项扶持"的组合政策,最大化降低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