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留抵退税办理条件与材料清单
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在疫情期间承担了重要社会责任,为支持企业持续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留抵退税政策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及办理指南,帮助企业高效享受红利。
一、税收优惠政策核心内容
1. 增值税留抵退税
对生产医用防护服、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企业,可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2019年4月后新形成的留抵税额),部分重点企业还可申请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 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3年12月31日前,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新购设备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捐赠支出在利润总额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
3. 关税减免
进口用于生产防疫物资的原材料,可申请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留抵退税办理条件
1. 企业资质要求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退税行为
防疫物资生产收入占比超过50%(需提供销售明细)
2. 退税额度计算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底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按企业划型标准分阶段退还
三、申请材料清单(需加盖公章)
1. 基础材料
《退(抵)税申请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当期及上期)
防疫物资生产资质证明(如医疗器械注册证)
2. 专项材料
原材料采购合同及进项发票清单
防疫物资销售台账(注明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与时效
1. 电子税务局线上申报
登录省税务局官网,通过"留抵退税"模块提交扫描件,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
2. 线下补充核查
税务部门可能实地查验生产场地和库存,建议提前整理相关台账。
3. 退税到账周期
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至企业账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跟踪进度。
注意事项:政策可能随疫情变化调整,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12366热线获取最新信息。留存备查资料需保存5年,避免后续核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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