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税收优惠政策最新,农业企业可享受哪些增值税所得税减免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农林牧渔行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农业企业负担。以下是当前农业企业可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减免政策要点解析,帮助企业合规享受红利: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 免税政策
初级农产品销售:从事蔬菜、谷物、畜禽蛋等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免征增值税(财税〔2017〕37号)。
合作社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免税(财税〔2008〕81号)。
流通环节优惠: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财税〔2001〕113号)。
2. 低税率与简易征收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可按9%低税率抵扣进项,部分产品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食用植物油加工)。
二、企业所得税减免
1. 基础性减免
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所得(不含初加工外深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花卉、茶、海水养殖等减半征收(财税〔2008〕149号附件)。
2. 叠加优惠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部分,实际税负5%(2027年底前有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可100%加计扣除。
三、其他配套优惠
1. 用地优惠: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2. 设备补贴:购置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可抵免所得税额(需符合目录清单)。
3. 区域性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可叠加享受地方性税收返还。
注意事项
1. 资质要求:企业需取得《农产品初加工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2. 核算分离:免税与应税项目需分别核算,否则不得享受优惠。
3. 动态关注:2024年新出台的稳增长政策中,部分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新增进项税加计抵减10%。
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类型,对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等文件细化申报,必要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政策持续更新,需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