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税收优惠政策盘点,哪些政策仍在执行或已调整更新
2016年是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重要年份,多项减税降费措施相继出台。随着时间推移,部分政策已到期或更新,但仍有部分政策持续发挥效力。以下对2016年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现状进行系统梳理: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1.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税
2016年延续的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目前仍有效,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15万元(2021年4月起提高)可免征增值税,原3万元标准已调整。
2. 营改增过渡政策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时,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过渡性优惠(如老项目简易计税)多数已到期,但不动产分期抵扣政策调整为一次性抵扣(2019年4月起)。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
1.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
2016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现行标准已提高至300万元(2023年新政),并叠加20%税率优惠。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16年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升至75%(科技型中小企业),该政策持续执行且2023年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比例进一步提高至100%。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
1. 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2016年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行递延纳税政策,目前仍有效,需满足持股期限等条件。
2.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
2016年试点政策已扩展至全国,每年2400元限额标准维持不变(2023年仍执行)。
四、其他税种调整
资源税改革:2016年实施的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持续有效,但具体税率随行业动态调整。
印花税优惠:2016年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政策,2024年到期后是否延续需关注新规。
注意事项
1. 政策时效性需以财政部、税务总局最新文件为准
2. 区域性税收优惠(如自贸区政策)可能另有规定
3. 纳税人应关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的办理方式变化
建议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政策速查"功能或12366热线获取实时政策信息,确保合规享受税收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