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改建房税收优惠政策,旧城改造项目可享受的契税减免条件
在城镇更新和住房改善过程中,两改建房(危房改造、旧房翻建)和旧城改造项目常涉及契税减免政策,合理利用这些优惠可显著降低建设成本。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及适用条件的详细解析:
一、两改建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1. 危房改造项目
减免条件:经县级以上住建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且拆除重建后用于居民安置的,可免征契税。
所需材料:需提供危房鉴定报告、重建规划许可证及安置协议。
适用范围:仅限原产权人或直系亲属回迁安置,商业开发不适用。
2. 旧房翻建项目
部分减免情形:若翻建后面积不超过原房产证面积120%,且用于自住,可减半征收契税(税率由3%-5%降至1.5%-2.5%)。
注意事项:需提交原房产证明、翻建审批文件及承诺书(注明自住用途)。
二、旧城改造项目的契税减免
1. 政策性搬迁优惠
因政府主导的旧城改造导致房屋拆迁,选择产权调换的:
等面积部分免征契税;
超出面积按差额缴纳,但可申请地方财政补贴(部分地区补贴50%)。
依据文件:需提供《房屋征收决定书》及补偿协议。
2. 开发商参与改造的优惠
对纳入省级以上旧改计划的项目,开发商缴纳的土地出让契税可延期至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缴纳。
若配建不少于20%的保障性住房,可申请减免30%契税。
三、通用申请流程
1. 材料准备
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改造批复文件、减免税申请表(税务机关领取)。
2. 办理步骤
向项目所在地税务局提交申请→税务部门核查→15个工作日内出具核准通知。
3. 时效提示
需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申报,逾期视为放弃优惠。
四、常见问题解答
Q:非住宅类旧房改造能否享受优惠?
A:仅限住宅性质房产,商业、工业用房不纳入减免范围。
Q:跨区域项目如何申请?
A:按房屋所在地分别向属地税务机关申报。
特别提醒:2024年起,部分城市试点"承诺制"办理,符合条件的可先享优惠后补材料,具体需咨询当地住建部门。建议提前登录省税务局官网查询最新政策细则,或通过12366热线核实个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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